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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南方航空最新的退票改签规定

机票知识库5月17日(今日)更新:

     签转变更规定:60折(含)以上,当对应舱位开放时,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,可免费更改航班/日期两次,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及第三次更改每次收取客票价的5%为变更费。如果没有对应舱位,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。55折(含)-40(含)之间,当对应舱位开放时,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,可免费更改航班/日期一次,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及再次更改每次收取客票价的10%为变更费。如果没有对应舱位,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。升舱需在南航直属售票处办理。

退票规定:一、60折(含)以上,单程1 起飞前24小时以前退票:按票面价5%计收。2 起飞前24小时内至2小时以前退票:按票面价10%计收。3 起飞前2小时以内退票:按票面价20%计收。4 起飞后退票:按票面价50%计收。二、来回程1 客票全部未使用时,按照单程的退票规则收取退票费。2、若客票已部分使用,在中途提出申退,扣除已使用航段价格后,剩余航段按照单程的退票规则收取退票费,以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作为计算退票费的时间。三、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。55折(含)-40折(含)一、单程按票面价的50%计收二、来回程客票全部未使用时,按票面价的50%计收退票费。若客票已部分使用,扣除已使用航段价格后,剩余价钱的50%作为退票费。三、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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